问:“煤改电”改完了吗? 答案显而易见,当然没有! 问:还剩多少? 看《北方清洁取暖5年规划》的要求: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 2019年,“2+26”重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下同)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 很明显,国家的改造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革命,才刚到延安,后面的前景不可限量。根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央财政试点已经达到35个,完成了480万户以上。2019年,中央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50亿元,增长25%。 那为什么市场普遍感觉,“政府没钱”了呢?政府招标项目成“鸡肋”了呢?顾军认为,进入2019年,“煤改电”市场有两个比较大的变化:第一,采购主体的支付能力变化;第二,“煤改电”资本投入方式的变化。 首先来谈谈采购主体支付能力的问题。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政府的支付能力自然是其他省市不可比拟的,随着北京、天津优质“煤改电”项目的结束,即将大力开展“煤改电”项目的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地的财力非常有限,绝对不可能像北京那样,有着充裕的资金去支持大规模的清洁取暖设备的改造工作。 今年出台的《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这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另外一个困扰:比如说某地明明有1000万平米的改造项目任务,可手里只有10万平方米的钱,就只能拿这10万平方米的钱去进行招投标。 地方政府对于服务的需求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不能再沿用之前“直接出资补贴招标购买设备”的模式。“煤改电”主导方不再是一个工程类合同的需求方,这是一个变化。市场需求依然很大,但按照既往模式热泵厂家并不能从中赚到钱。 没钱还要改,上半年很多地方政府的做法是“化整为零”,把改造拆分为区、县,分开招标,继续吸引企业进行垫资。2019年上半年,政府开标量比去年同期多得多,大约在30个亿左右。但大部分标都非常小,经常一个中标企业只有500台的安装量。 为什么?就是为了降低企业垫资的成本和风险。因此,那些预期支付能力强,信誉好的地方政府,就成了香饽饽。同行之间,也经常提醒着哪些地方政府的标是“烂标”,哪些地方政府的标是“肥标”——虽然中标价格已经一降再降,但只要保证能顺利拿到款,都算“肥标”。 其次,政府的改变会体现在“用政策换政绩”,即用政策开放市场,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中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清洁取暖项目给予信贷支持”、“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此外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中,积极鼓励外商投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其中,空气源热泵以其节能、稳定、高效,入选了该目录。以此来换取清洁取暖的任务目标。2018年6月27日,由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要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对空气源热泵厂家的商品、以及商业模式,都提出了新的需求。 以山东为例:今年有个政策变化,《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在其重点任务中提出“深化居(村)民自治实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设置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煤改清洁能源“先城市后农村,先集中后分散”。以农村地区为例,采用“撤村并社区”的方式,乡镇居民迁入社区,再来进行分布式的集中供热。这样做对地方政府而言有两个好处:既能更好的结合新农村建设,用社区房屋置换的形式,将回收的宅基地统筹规划促进经济发展,又能彻底杜绝分散式的燃煤取暖。 如果这种模式试点成功、开始大面积推广,这就对了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设备的高度定制化。到2021年,电供暖(含热泵)面积将达到15亿平方米,标准机型难以满足这种分布式集中的供热需求,无论从设备安装的场地供给而言,还是从设备运营商精准控制运营成本角度而言,之前那种几十台小功率机组浩浩荡荡的摆开一个能源站的架势,在新的市场竞争当中完全没有优势可言。其次是运营方式的变化,还靠传统的“企业卖货给经销商”“经销商打款提货或者要求企业垫资”等等模式,都难以为继。 大部分企业受困于渠道不健全或者渠道生存艰难,提振乏力,很多品牌甚至没有渠道。对于工程商来说,大部分原来依赖于厂家的技术支持,缺乏设备和工程的精细化结合能力,针对合同能源类项目的增长,缺乏项目的规划、风控、资本整合能力,除了要求厂家垫资(厂家几乎不会答应),也缺乏针对市场变化的商业模式提升能力。 |